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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继续推进学校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工作,我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学改革及科学研究立项工作(以下简称“教科研”)。现将有关申报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有关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实践教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管理等教育教学方面的改革 研究项目均可申请。
科学研究课题:有关教育、教学现象,社会、家庭发生的教育现象,以及和教育有关的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心理现象等方面的研究课题均可申报。
我校在职教师均可申请开展教科研项目研究,但原则上每名教师负责承担的在研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二、立项原则
(一)研究艺术类人才培养遇到的新问题,探索、实践提高艺术类人才培养质量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
(二)注重教学改革项目的实践性,教学改革成果应是研究、实践的总结。
(三)有利于探索实施因材施教和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的多样化模式,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特色人才的培养。
(四)有利于艺术类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课程建设,完善以就业为导向的课程体系建设。
(五)有利于形成有效的高等教育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管理方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进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
(六)有利于教育经验的提炼和教育规律的发现,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应用推广。
(七)有利于教研和科研的相互促进和转化。
(八)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教科研项目数超过二项或者曾经承担过科研项目但超期未完成者,不得申请新的立项。
三、项目研究时间与立项要求
课题层次分为一般课题、重点课题,前期统一按一般课题开展工作,中期检查时根据实际研究情况,由个人提出申请,教务处、科研处组织专家认定是否可转为重点课题。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课题中期检查时,项目承诺的成果一般要完成一半。课题结题时,项目成果需在正式出版物上至少有一篇公开发表的与课题相关的研究论文,字数原则上不低于2500字;以编写教材为研究成果的课题需提供相关出版证明。
四、教科研项目经费划拨和使用的说明
项目经费分两次发放,中期检查合格后,发放总经费的40%;结题验收合格后再发放60%。认定重点课题后经费随之追加。
五、申报时间
各二级学院于2024年10月16日前将《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的纸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教务处。
各学院要加强对校级教科研立项的宣传,认真组织项目申请工作,营造校内的改革氛围和环境,推动学校教科研工作健康深入持久地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