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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教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试行)》(院字〔2018〕34号)、《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试行)》(院字〔2018〕35号)、《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教学工作荣誉和学科竞赛奖励办法(试行)》(院字〔2018〕36号)文件精神,鼓励师生积极参与科研及学科竞赛,现就2025年度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和学生学科竞赛奖励申报工作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的评选与认定
(一)评选与奖励范围
1.成果类别
(1)教学研究成果:教学成果、质量工程项目、教材建设;
(2)科学研究成果:获奖成果、学术论文、结题科研项目;
(3)教学工作荣誉及学科竞赛:教学类比赛、教学工作荣誉、获奖艺术作品、学生学科竞赛和技能类比赛。
2.奖励范围
教师:奖励范围为我校正式教职员工在校工作期间以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署名发表、获奖的教研科研成果,包括论文、教学比赛获奖、教学工作荣誉等。
学生:奖励范围为我校正式注册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以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名义参加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2025年版本)竞赛项目或政府主管部门(如教育部、文化部、科技部等)主办的学科、技能竞赛项目获奖。
本次奖励成果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发表的教学科研成果或取得的竞赛获奖成果。
(二)评选与奖励程序
1.申报人填写《2025年度教师教学科研成果及教学工作荣誉奖励申报表》《2025年度学生学科竞赛荣誉奖励申报表》,同时提交成果佐证材料。成果佐证材料如下:
(1)论文:期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封面、目录页、正文和版权页,提交论文正文电子档(word文档,命名为:标题+作者.doc);
(2)教材:原件一份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封面、封底、版权页和体现申报人的职务及工作内容的页面;
(3)教研项目:结题证书或结项报告书复印件一份;
(4)科研项目:结题证书或结项报告书复印件一份;
(5)竞赛获奖:获奖证书、获奖批文和获奖成果的有关资料复印件一份;
(6)其他类:提交相关成果佐证材料。
2.申报人所在学院或部门对照《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教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试行)》(院字〔2018〕34号)、《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试行)》(院字〔2018〕35号)、《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教学工作荣誉和学科竞赛奖励办法(试行)》(院字〔2018〕36号),对申报人的申报内容和材料进行审查,填写《教师教科研成果奖励汇总表》、《学院学生学科竞赛奖励汇总表》,汇总表及申请人提交的成果材料电子版,于2026年1月5日前发送至教务处邮箱kd_jwc@kdcnu.com。经学院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汇总表、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表、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026年1月5日后延时拿到的2025年成果证书或证明材料,于下学期开学第二周周五前一并报送教务处复核。
3.学校将组成评审组,对二级各学院和部门推荐的项目进行评选和认定。评选和认定结果在学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办公会议批准授奖。
二、说明
1.申报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二级学院(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内汇总上报的,视为本学院(部门)自动放弃申请。
特此通知。